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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中央国家
机关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

时间:2008-4-15 9:03:00 作者:苏惠勇 点击:


 
 
  4月10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北京召开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认真总结《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情况,研究提出2008年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宝荣在讲话中指出,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对政府采购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要重点加强规范化建设,将规范采购活动与维护国家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是要充分认识规范采购的重要意义,规范有利于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防范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二是要正确处理好规范采购的几个问题,即:规范和规模、规范和服务、规范和效率以及规范和效果的关系。三是要恪尽职守,持之以恒,把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坚持依法实施采购,不断提高采购活动透明度,实现阳光采购,各方面要共同遵守法律规则,合作采购,大力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以科技促采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以监督保采购。使政府采购工作在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党委书记马继红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采购方式方法不断创新,采购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采购规模稳步扩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依法采购意识日益增强。各部门对政府集中采购的认识不断提高,依法采购的观念逐步确立,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集中采购。二是集中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政府集中采购实施范围扩大到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年采购额从2003年的7.1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117.5亿元,累计采购金额291.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62.5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7%左右,体现了政府集中采购的制度优势。三是采购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逐步形成了规章制度完备、采购流程科学、组织方式合理、运转协调有序的公开、透明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监管部门、采购人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既相互协同又相互制衡,较好地发挥了从源头上抑制和预防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屏障作用。四是政策导向功能有效发挥。积极贯彻国家关于扶持自主创新、推行节能环保、维护信息安全等战略部署,在汽车、空调、建筑材料、信息类产品等项目采购中,通过优化采购文件与评分细则,对国内相关企业和产品给予积极支持,较好地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五是组织实施方式不断创新。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并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初步建立了价格、质量和服务控制机制。大力推进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建成并不断优化“中央政府采购网”电子化采购平台,集中采购目录内80%的项目实现了网上采购,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为广大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鲍国明、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王瑛、中央纪委监察部预防腐败室副主任于柯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们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国家机关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经过五年的改革与实践,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较好的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政府集中采购,规范操作,不规避集中采购;开展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和评价,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予以严肃处理;认真贯彻国家相关采购政策,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纪检监察机制,切实加强采购监督,确保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健康和谐发展。
 
 
   会议指出, 2008年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服务年”,要通过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手段,积极推进“阳光采购”,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大局,服务于广大采购人,服务于企业自主创新和健康发展。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切实加强采购执行管理,稳步扩大采购规模和实施范围,不断提高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效益。二是要积极发挥政策功能,努力服务于国家大局。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确保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的实现。三是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采购规范化水平。继续完善规章制度,不断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切实加强评审活动组织管理,着力加强政府采购质量管理,切实提高采购质量。四是要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完善组织实施方式,继续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实施范围,积极推进网上竞价采购和小额采购,不断加强供应商履约管理。五是要大力推进电子化采购,启用电子辅助招投标系统,进一步完善采购人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采购科技化水平。六是积极开展调研培训,不断提高采购专业化水平。
 
 
 
 
 
   外交部、国家统计局、中国科学院、故宫博物院等四个单位,分别就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加强采购管理、强化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积极落实政策功能、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努力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同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
 
 
  会议由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采购中心副主任张振国主持,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负责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同志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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